焦点热门:“澳车北上”车险能不能单独买?如何理赔?是否覆盖横琴深合区?澳门金管局披露13个常见问题

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程立元 广州报道

12月20日,粤澳跨境车险“等效先认”政策正式落地生效。


【资料图】

记者从澳门金融管理局获悉,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的要求、积极推动《关于金融支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跨境车险“等效先认”政策,以及配合《广东省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管理办法》的实施,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广东银保监局与澳门金融管理局共同协商,现凡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入广东行驶的澳门机动车辆,可经由获准提供“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的澳门保险公司,在原有适用于澳门的汽车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基础上,附加适用于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额外保障(即“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

针对澳门车主在响应“澳车北上”政策申请和选购附加险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澳门金管局在“澳车北上”专题页面集中披露和解答13个常见问题。

Q1:“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是什么?

“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分别包括属强制性的“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与可按自身需要选择购买的 “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均以澳门汽车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附加保险方式投保,故必须由签发主保单的同一保险公司承保。

有意参与“澳车北上”的人士,建议在投保前先了解现持有的车险保单承保公司,是否已获准提供粤澳跨境车险产品。

Q2:粤澳跨境车险产品的适用对象是谁? 投保前应了解的情况?

“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仅适用于经港珠澳大桥临时入出内地且仅限在广东省行驶的、持有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且属家庭自用的澳门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根据申请程序,“澳车北上”系统会以信息通知申请人提交跨境车保资料。建议申请人在投保前,应先了解是否符合“澳车北上”资格。

粤澳跨境车险产品的投保处理涉及跨境保险数据对接及登录,申请人应考虑所需时间以规划个人出行安排。有关审批程序可咨询交通事务局。

Q3:“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及“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是否属强制投保?

进入内地的澳门车辆必须备有一份内地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等效先认”政策支持下,投保人在完成“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的投保后,将视为已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此外,由于“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仅属于基础保障,其损害赔偿限额相对较低(责任限额20万人民币)且不对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作出保障,故投保人应充分考虑自身需要,选择投保“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以扩展保障限额及保障范围。

Q4:现时有哪家保险公司提供“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

现时澳门已有多家保险公司提供此保险产品,详情请见金管局网页搭载的《提供“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名单》。

Q5:“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是否可以独立承保?

不能,基于“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及“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属于在澳门的汽车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基础上,扩展适用于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附加保障,因此有关产品不可独立承保。

Q6:投保人可否在甲保险公司投保澳门汽车保险,而在乙保险公司投保“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

因“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属主保单上的附加额外保障,故若申请人的主保单由甲保险公司签发,应由甲保险公司提供附加保险。

Q7:“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与澳门汽车保险产品的合同条款及保障范围有差异吗?

“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与澳门汽车保险产品,不论在合同条款(尤指除外责任)、保障范围及保障限额均有显著差别。其中,“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保障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及被保险人,责任限额20万人民币。此外,“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及“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仅保障在内地发生交通意外而引致的责任,并适用内地法律及赔偿标准。虽然“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属于澳门汽车保险产品上的附加保障,但其保险责任与主险完全分离。

因此,投保人应于投保前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各项细则。

Q8:如果在内地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参与“澳车北上”的人士切记要遵守内地法规,并在出发前做好信息搜集。如果在内地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报警寻求协助,并遵循执法人员作出的指示。在保险索赔方面,应视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并根据由承保公司提供的索赔指引进行操作。因此,强烈建议投保人/驾驶人在进入内地前,应详细阅读承保公司提供的索赔指引。

Q9:“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的保险期间是多长?

保险期间一般订为一年。投保人如果有特别需要,可向保险人咨询投保短期保险的安排。然而,车主应注意保险期间对“澳车北上”计划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期限的可能影响。有关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期限的规定,可向交通事务局咨询。

Q10:“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的保费如何计算?

由于有关产品并非受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7/94/M号法令发出的汽车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保费率约束,保险公司可按实际情况向车主进行商业报价。短期保险方面最低收取一个月的保险费。

Q11:投保人是否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解除/取消“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及“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

根据“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第二十三条,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取消合同,如果不属于以下六种特定情况,投保人不可要求解除/取消合同,且保险费不作退还:

被保险机动车被澳门交通事务局依法登出登记的;

被保险机动车在澳门交通事务局办理停驶的;

被保险机动车经内地公安机关或澳门交通事务局证实丢失的;

被保险机动车入出内地的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被内地公安机关注销或撤销的;

内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被保险机动车入出内地的;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方面,投保人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向保险公司要求解除合同。

上述保单均规定,保险合同的效力自被保机动车转让当日24小时终止。

Q12:“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及“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解除后,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退还保费? 退还的保费如何计算?

发生投保人解除“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合同的情况时(即第11条问题所指的6种情况),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根据保险合同订定的行政费。

就“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方面,属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根据合同条款,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根据保险合同订定的行政费后,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根据保险合同订定的行政费。

Q13:“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是否可覆盖横琴深合区?

现时“澳车北上”粤澳跨境车险产品仅适用于已参加“澳车北上”计划及经港珠澳大桥入出广东省的澳门机动车辆,如车辆由港珠澳大桥入境后进入横琴深合区或广东省其他地区,均属于保障范围。如属于经横琴口岸入出的澳门单牌车辆,可透过澳门保险公司以一站式代办保险服务购买内地保险公司发出的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

(作者:程立元)

关键词: 港珠澳大桥 保险公司 商业保险 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