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起“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全部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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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玉波 通讯员崔友 张瑞华)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陷入“套路贷”中的受害者欠下的“债”该不该“还”?

截至今年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通过检察监督,先后让25起“套路贷”纠纷案全部进入再审程序,并获得法院改判。32名原审被告跳出“陷阱”,被保全的查封了两年之久的房屋、车辆顺利解封。

2018年7月11日,家住松山区的吕某在本地人王某、刘某某投资的理财公司借款9万元,扣除手续费等费用后,吕某实际到手6.92万元。但是,王某、刘某某却连哄带骗让吕某立下了高达18万元的“双倍借据”。几天后,王某、刘某某又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借用合法的民事调解程序将吕某的房产等财产进行了保全。

类似吕某这样陷入“套路贷”的并非个例。2020年4月至5月,松山区检察院对25起系列虚假诉讼案启动检察监督,向松山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在各方推动下,松山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互相配合,进行了多方取证,发现王某、刘某某、刘某、高某等人先后采取双倍借条、预扣高额利息、高额手续费、虚假抵押等欺诈手段进行“套路贷”,涉及32名借债人,涉案金额高达460余万元。

截至今年11月,25个“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全部被法院改判: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诉讼请求。接到判决书后,32名原审被告如释重负。

关键词: 区检察院 检察监督 全部改判 涉案金额 如释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