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丨遭掌掴后还手是互殴?众议之下确实值得“复议”


(资料图)

转自:北京晚报

5月2日晚,一名女孩乘坐高铁时,因后方孩子吵闹与孩子妈妈发生争执,孩子妈妈扇了女孩一巴掌,女孩进行了还击。警方介入后,将此事认定为互殴,女孩被处罚200元,对方被罚500元。对此,被打女孩称坚决不和解,目前正提起行政复议。

此事引发热议,大部分网友对警方认定互殴感到不解。女孩是在被掌掴后做出的反击,如果被认定为互殴,很难让人信服。有网友就说,如果反击都不行到底该咋办?

应该说,警方的处理自有其考量。有律师就此判罚认为,双方的行为的确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处理尺度得当。但是,网友一边倒地质疑,法律专家也认为互殴有一些疑问需要厘清,说明此案确有复议的必要性。

据报道,“互殴泛化”存在已久,由于对互殴还是正当防卫难以明确界定。司法实践中不乏“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今年3月,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有律师和网友据此认为,在高铁遭掌掴还手,是合理的正当防卫。

高铁被掌掴还手,是一起普通冲突,但又具有社会典型性,其结果关系到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支持女孩复议,并不意味着支持以暴制暴。让有过错的人得到惩罚,让无过错的人得到保护,才能真正减少暴力的发生。处于冲突中的人,无法像旁观者和事后分析者一样理智与清醒,反击往往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非打倒对方。事件的肇事者、暴力的发起者,理应承担主要责任,这是对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如果通过此次复议,能够进一步厘清互殴与正当防卫边界,让公众对于类似事件有更清晰认知,女孩的“不和解”就的确有其价值。

来源:北京晚报 | 记者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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