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造假虚增逾26亿元利润国资接盘方20多亿元面临打水漂——*ST奇信何以骗过了新余国资的眼睛?

一家应收账款规模占到公司总资产70%的装修公司,当初为何进入了新余国资的收购视野?上市公司选聘的中介机构及接盘者新余投控有无尽责尽调?大手笔投资背后所涉及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新余投控又将如何善后?

◎记者 覃秘 徐锐

在1.33万户股东失望的目光中,*ST奇信的“资本列车”驶向终点站。5月6日,*ST奇信披露,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相关资料图)

“怎么就退市了?发生了什么?”网络平台上,投资者对*ST奇信的厄运难以接受,更难以理解。近期,公司多位高管集体辞职“跑路”,又平添了闹剧色彩。

退市结局并不令人意外。据监管部门调查,奇信股份(即*ST奇信)上市前后8年,共计虚增利润总额约26.3亿元。原实控人叶家豪及相关高管“团伙造假”,涉嫌欺诈发行以及大规模财务造假。

令人费解的是,2020年下半年,即*ST奇信暴雷前夕,地方国企江西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余投控”)掏出10亿元接手上市公司,另提供了10多亿元的借款,但入主后没过多久,*ST奇信猝然暴雷。

从某种意义上看,*ST奇信的退市个案,亦是近年来国资收购壳公司浪潮中的典型样本,其暴露的隐秘细节和交易盲区,值得市场各方反思与警醒。

近期,上海证券报记者在深圳和新余等地调查,以期还原*ST奇信造假及易主事件真相。

在新余投控办公楼,相关负责人婉拒了当面采访,且一直未回复记者的书面采访。*ST奇信董事长、新余投控董事长张浪平近期在北京、深圳和新余等多地奔波,记者通过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多种方式与他联系,均未获得回应。

层层迷雾,并未随着*ST奇信的濒临退市而消散:一家应收账款规模占到公司总资产70%的装修公司,当初为何进入了新余国资的收购视野?上市公司选聘的中介机构及接盘者新余投控有无尽责尽调?大手笔投资背后所涉及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新余投控又将如何善后?

深陷“风暴眼”,国资大股东噤若寒蝉

“停工了。停工好久了,3月1日就停了。”4月底,在奇信建工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奇信建工”,*ST奇信子公司)新余市淳塘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大门口,门房管理人员向记者介绍。记者注意到,这个有数十栋住宅楼的大工地,现场较为安静,偶尔有工人进出,但没有看到工人施工的场面。

新余市淳塘苑棚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是*ST奇信未完工的三个重大项目之一。该项目于2020年12月9日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正是新余投控,属于关联交易,也是新余投控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支持,未曾料到如今已成这番景象。*ST奇信2022年年报显示,该项目总金额5.14亿元,至2022年底的履约进度为83.77%。

记者找到新余市淳塘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部,一名男性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停工了”。但这句话却引起另一位“负责人”的警惕。“没有停工,一切正常,这么大的政府项目,怎么可能停工呢?”该负责人自称是奇信建工的工作人员,但不愿意做更多的交流,只提示奇信建工高管与大股东新余投控在同一栋楼办公,“有问题可以去问他们。”

然而,在新余投控办公楼,“奇信”已成为敏感词。

“我不是很了解(奇信)。”记者来到新余市沿江路1388号投控大厦,新余投控的多名副总裁在得知记者身份后,均表示自己没有参与奇信方面的工作,不清楚具体的情况,“了解情况的几位负责人都出差了”。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ST奇信董事长、新余投控董事长张浪平当天就在新余,新余投控的一名工作人员在与记者交流时也明确表示“张董”在新余,但新余投控办公室负责人则警惕地表示:“张董事长昨天在市政府汇报,昨天晚上就赶到北京去了。”

记者多次拨打张浪平电话并发送短信,均未获得回应。

国资为何执意“迎娶”一家陷入困境、业务传统的异地上市公司?在*ST奇信已暴雷的背景下,为何还源源不断将资金(借款)扔进“水里”?20多亿元投资打水漂,新余投控如何追责?诸多问题需要回答。

对于记者的采访要求,新余投控办公室负责人称“事关重大”要书面回复。然而,经过十来天的反复交流,截至发稿前,始终未等到新余投控的回复,理由是“领导还在审”。

迟迟不愿揭开真相盖子的新余投控,究竟在顾虑什么?担心什么?

一笔1.3亿元转账,引爆持续造假大案

一些细节里,藏着答案。

“奇信问题暴露,最早在2021年初,一笔1.3亿元资金直接转给了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新余国资这边通不过,原控股股东那边又一直没补上这个窟窿。”经过多方辗转,记者联系到的一位*ST奇信前员工告诉记者。

该员工透露,由于叶家豪曾经作出的一些承诺没有兑现,*ST奇信部分员工曾在2021年中向新余国资实名举报,逐渐揭开了公司持续性造假的面纱。

这比*ST奇信披露该案,早了约半年时间。

2021年12月31日,*ST奇信公告称,经自查发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向深圳市达欣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达欣公司”)转账了8000万元及5087.5万元两笔款项,合计13087.5万元。经核查,上述款项的转出,公司未与达欣公司签订商务合同,也未发生实质性的商务经济往来,且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审批和内部签字审批流程,付款凭证中仅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即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的签字及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部副经理的个人名章。

需要指出的是,这是当年1月1日的一笔违规转账,当年12月31日才发布公告,中间间隔了一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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