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旭峰谈生成式AI:促发展、增动能,营造创新氛围和环境|全球新资讯
作者:朱旭峰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科技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ChatGPT引发全球竞争日趋激烈,生成式AI正在开启人类社会的“奇点”时刻,科技创新速度呈指数级增长,通用人工智能或将不再是遥远科幻。为促进我国生成式AI的健康、高速发展,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引发大家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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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不少人对人工智能时代自己未来的前途感到担忧,甚至担心很多职业会因人工智能的出现而消失。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问题,可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技术的产生,对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甚至于国际政治产生可能巨大影响。早期人类学会了钻木取火,这当然也能理解为是当时的重大技术进步。率先掌握取火技术的人,慢慢开始学会冶炼金属,和别的国家打仗时候在武器上占据了优势,就把对方国家消灭。这可以说是技术创新对古代世界格局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再比如,蒸汽机的发明推动英国崛起。大英帝国利用蒸汽船在全世界占领许多殖民地,推动了全球贸易。可以说,每一次重大的技术创新都可能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由此来看,人工智能虽然意义重大,但也可能只是人类历史进步的一个缩影、一个环节。生成式人工智能和人类历史上的每次技术进步一样,也许就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常态,我们不必过多担忧,甚至应该乐观地期待它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影响。
第二,人工智能的产品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比如,有人可能用人工智能开展对传染病毒的研发。又如,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所产生的应用程序,而且这可能是在一个黑箱的状态下生成出来几百万条命令,人很难进行逐一检查其安全性。因此,人工智能可能被用来做危害人类的事,而人们很难及时察觉。
第三,社会公平的问题。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职业类型,受到AI的利益和风险的影响并不平衡。到底技术进步带来的红利更大,还是冲击更大,这值得思考。人工智能的出现,显然给有些人带来了财富急剧增长的机会,但也有些人群因为人工智能而失去工作。这样,我们就需要一方面平衡人工智能给全社会少数人群带来的收益,同时也要尽量避免那些新技术的受害者的损失。但是,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因为某些人的反对而放弃或限制对新技术的推动和发展。1865年,汽车发明的时候,马车的车夫是一个技术精英阶层。当时,他们对汽车的出现极力反对。后来英国发布了一个政策,规定汽车的速度不能超过马车。这就是著名的“红旗法案”,要求一名挥舞红色旗帜的人,徒步行走在汽车的前方,以警示车辆附近的行人和旁观者。自“红旗法案”以后,英国作为工业革命策源地,逐渐错失成为汽车大国的机会。反之,美国人不担心马车车夫失业问题,所以最后世界工业体系中心逐渐转移到了美国。几十年以后,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和工业国家。
综上所述,我的观点是生成式人工智能不会对社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纵观人类历史长河,每五十、一百年都会有重大科技创新诞生。能源技术(从钻木取火,蒸汽机发明,到核能)、生命科学(从抗生素的发明到基因技术的发展)、信息通讯技术(从印刷术、电报电话,到现在互联网和移动数字通讯),这些技术的发展对人类历史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当下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创新,就其自身的影响和作用,已经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技术进步。我们应该用历史的眼光和跨学科的态度去理解这些技术进步的意义,以及去理性理解技术进步给全人类和全社会所带来的影响。
具体到意见稿,第二条中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定义略有模糊,部分非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接受该管理办法的监管,在意见稿中界定不够明确。此外,第四条、第七条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也亟待重视。比如人工智能生成的画作进行交易,获取利润,到底如何界定其知识产权归属。人工智能在预训练阶段,如何使用了拥有知识产权的语料数据,是否算“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后才能做出合理的规定和规范。
最后,我们看到,当前中国的产业界还是颇有勇气,国内已经诞生几个大语言模型,并且也在邀测。技术上虽然还有一定落后,但也在追赶状态,这实则也是对美国先进技术和企业的一种牵制。
针对这一波生成式人工智能浪潮,监管和市场都需要认真掌握时机,在监管的同时,要让国内的企业能力足够大,放开市场后形成鲶鱼效应,更好地促进市场竞争。
综上所述,一方面,我们要促发展、增动能,推动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进步,营造一个创新的氛围和环境;同时,也要对一些具体的伦理问题,加以一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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